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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关于报送网站稿件的补充通知

来源:管理处


各科各员工:

根据4月份各科上报管理处网站稿件情况,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

一、文字稿件一般要求自己创作,也可以转(文)摘。属于转(文)摘的,要标明出处和作者;

二、图片稿件一律要求是本科工作人员摄影作品;

三、属于文摘类的,稿费每篇为8元。

四、稿费奖励方面,以各科为单位的,稿费上限为140元;以个人名义提交稿件的,个人稿费上限为50元。

五、稿件的内容应以反映管理处工作或各科工作动态内容为主。

                                  管理处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编辑:gx053      更新时间:2008/5/13 15: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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