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网站 作者:nanling
一、宣传、贯彻国家关于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政策,自觉引导当地群众提高保护意识;
二、协助管理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预防工作,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扑救;
三、主动维护保护区界桩、界碑及各种宣传标志设施的安全;
四、制止、检举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协助森林公安干警开展日常巡护及查处各种破坏自然资源的活动;
五、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应及时报告管理部门并组织救护;
六、对进入保护区的外来人员进行询问检查,以防止外来人员进入保护区进行非法活动,预防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生;
七、应做好巡山记录,森林防火期除雨天外,必须每天巡山护林;非防火期不定期巡山护林,每月不少于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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