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苍翠、郁郁葱葱,绵延不绝;清风徐来,“绿波”荡漾,百鸟齐鸣。这就是我县龙虎山公益林建设交出的优异成绩单。5月26日,市人大副主任赖贵寿等一行9人到我县龙虎山保护区实地检查《南宁市公益林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情况时,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今年是全国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工作第九年,也是《南宁市公益林条例》施行的第四年。2006年以来, 我县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确保重点、因地制宜、集中连片、合理布局”的原则,不断加强公益林建设。至2008年底,全县已有109.37万亩获得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占公益林面积的79.25%。这些公益林在涵养水源、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环境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
龙虎山保护区实地抽查我县的公益林建设中,赖贵寿对我县贯彻落实《南宁市公益林条例》的好经验和好做法表示了赞赏,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南宁市公益林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南宁市公益林条例》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生态公益林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增加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降低生态公益林的管理难度和保护难度。要整合管护力量,充分发挥管护队伍的作用,从严从重打击乱砍滥伐、毁坏公益林的违法行为。同时要将贯彻落实《南宁市公益林条例》与当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合理规划,统筹兼顾,使生态公益林建设产生更大的生态效益。 县人大主任韦才团、副主任马志辉、副县长熊昌满,县林业、农业、财政等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韦喜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