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事业单位人员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从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今年下半年,我县开始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实施对象:全县220个事业单位5497名职工
目前,纳入全县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事业单位有 220个,干部职工总数 5497人。除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外,列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所有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其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均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岗位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性质等需要,我县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种类别的工作岗位。其中,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和服务保障等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此外,在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核准,事业单位可以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分级控制
我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6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按照全区1∶3∶6的总体控制目标,县(市、区)属事业单位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为0.3∶3.5∶6.2。
实施要求:年底前完成备案审核工作
各单位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岗位设置的备案和审核工作。事业单位只有被认定完成了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后,才能根据所聘岗位确定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对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一律不予认定岗位等级、不予审批工资。 (黎华琴) |